国土资源系统支援鲁甸救灾持续发力

11.08.2014  18:59
          作者: 李 响 乔思伟 郭 聪 徐永强 |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云南省鲁甸县6.5级地震发生后,国土资源部紧急启动地灾一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专家组赶赴灾区,并与国家气象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部门和单位密切联系,随时监测灾区气象、地质条件变化。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派出212人、49台车辆、4个飞行队及7架无人机参与地灾排查工作。目前,地灾预警及排查工作正在地震灾区有序开展。
       
        地震发生后,国土资源部及时协调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第一时间获取了灾区遥感图件。国土资源部派遣的前方工作组于8月5日晚抵达鲁甸县,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工作组对接协商后,针对地灾排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以乡为单位派排查小组开展应急排查,汇总排查数据、图件及报告等成果资料后,以县为单位提交;二是由负责实施鲁甸、巧家、永善、昭阳和会泽5县地灾详查项目的单位牵头,协同相关单位负责完成各县的地灾排查工作,5个县的调查成果内容应包括“一图”、“一表”、“一报告”,于8月18日前提交;三是由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技术指导各牵头单位开展地灾排查,并负责汇总提交灾区地灾调查评估总报告。四是由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应急监测预警室负责发布灾区地灾预警,内容包括灾区天气情况、降雨预报及地灾预警提示等内容,协助当地开展救灾避险工作。
       
        在国土资源部技术指导和帮助下,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全力开展救援和地灾排查工作:一是在鲁甸建立了国土资源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国土资源系统抗震救灾工作;二是于8月5日紧急下发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开展鲁甸“8·03”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工作的通知》,并制定《鲁甸“8·03”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及要求;三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地灾应急调查组,于8月5日抵达工作区域排查地灾隐患;四是安排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进驻受灾严重的龙头山镇、火德红乡,利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获取震区3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影像资料;五是自8月3日起,云南厅后方工作人员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并为一线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及协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