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1日中国国土资源报头版:安徽通报三起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

21.08.2014  11:58
          本报讯 (记者 宋禹飞 通讯员 陈 涛)为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公开通报3起典型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3起案件分别为:池州市青阳县丁桥镇官埠村村委会非法征地案。2013年6月10日,池州市青阳县丁桥镇官埠村村委会以发展工业经济的名义,违法征收379亩林地,被央视《新闻30分》栏目曝光。2014年7月4日,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对该村委会作出行政处罚:宣布征地协议无效,非法征用的379亩土地全部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责任人已被行政处分。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人民政府非法征收、非法占地案。2013年6月,三十铺镇政府以协议方式擅自“征收”松林村耕地412.4亩、建设用地11.15亩,共计423.5亩集体土地(实际占地95667平方米),建设二元路项目。2014年1月12日,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宣布非法征收批准文件无效,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95667平方米集体土地,处以105.23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已被行政处分。
        宣城华通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案。自2008年12月起,该矿业公司违反采矿登记有关规定,先后同意他人开采采矿许可证规定之外的矿种,并收取费用。2013年10月18日,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361.93万元,并处以非法所得20%的罚款,共计72.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