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国土资源局“四个严格”狠抓用地管理

31.10.2016  11:37
          一是严格新增建设用地管理。各类用地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一律不得动工建设。对违法建设、私占土地的情况,加强执法监察,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是严格设施农用地管理。明确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设施建设尽量利用荒地、河滩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各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设施建设,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三是严格临时用地管理。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严格临时用地的审批。用地单位一律不得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否则按违法用地进行处理。
        四是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标准和“一户一宅”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对申请不符合使用农村宅基地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张启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