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10.10.2016  03:06
 

皖国土资函〔2016〕1568号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用地审查把关力度。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审查中,对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用地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三、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用地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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