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固镇一男子矫正期间自作聪明偷跑 换来行政拘留六日

11.02.2018  19:01

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最终陈某为自己的行为又换来了行政拘留六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近日,固镇县湖沟派出所办理一起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案,行政拘留1人。

2017年10月23日,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被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后陈某在接受湖沟镇司法所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时间自2017年11月7日至2018年1月6日止)于2017年12月1日至4日,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脱离湖沟司法所的监管达4天之久。

原来,陈某一直在浙江和别人合伙搞装修生意,去年10月被永康市判处缓刑后,回老家湖沟镇司法所参加社区矫正。其间,因浙江那边的生意需要打理,便自作聪明,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玩起了躲猫猫,偷偷跑回了浙江。“他心想自己能神不知鬼不觉来回几天,没有人会发现。却不想东窗事发,被湖沟镇司法所发现,并将此案移送至我所。”湖沟派出所民警孟亚军介绍。

在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2018年1月4日,违法嫌疑人陈某涉嫌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固镇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