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出台《政府为生活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施办法》

01.03.2016  17:04

          近日,六安市老龄办、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政府为生活困难老龄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实施办法》,决定从2016年开始,为全市享受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的60至90周岁生活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费为每人每年40元,意外死亡、伤残保额15000/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为6000元/人。

            为全市享受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的60至90周岁生活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有效地提高了生活困难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将有力地促进我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和老龄福利事业发展。



上报单位:六安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