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段园镇全面禁止“百草枯”水剂销售和使用

20.07.2016  18:39

        百草枯对人毒性极大,且无特效解毒药,口服中毒死亡率可达90%以上,目前已被20多个国家禁止或者严格限制使用。为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于2012年5月10日发布了第1745号公告,公告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告精神,杜集区农技中心、段园市场监管分局、段园镇农办室组成了联合执法组,于7月12日在段园镇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百草枯”水剂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违法继续经销百草枯水剂的违法行为,检查组共检查了5家农资经营企业,检查中未发现“百草枯”水剂违法销售行为,同时,发放关于从2016年7月1日起禁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的相关宣传资料200多份。

    下一阶段,段园镇将继续加强禁用农药百草枯水剂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百草枯成功退市。

  ( 来源:杜集区段园镇信息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