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一水电工因心存怨气 偷窃公司财物放阁楼被判刑

28.06.2015  15:54

俗话说的好: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这句民间谚语充分证明了家贼的危害。宣城一公司水电工马小帅因心存怨气,多次偷盗公司财物价值16738元。近日,被宣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马小帅自2008年10月以来一直担任该公司水电工,但因感觉到公司给自己的工资过低,多次找领导争执未果,气恼之下,便想起打水电零配件和材料的主意。由于这些材料平时只有其本人才能接触到,因此每次工作完成后,马小帅都将多出来的零部件偷偷存放在其工作的配电房中。2010年5月份的时候,马小帅感觉配电房里放不下东西了,就花了50元叫了一个货车大摇大摆的把东西运回自己家中堆放。接下来的日子里,工厂里风平浪静,没有人关注到他。报复心作祟的他,又陆续将一些其平时做事用的电动机、发热管、灯管等大件物品存放在配电房,并在2014年3月的一天再次将物品打包运回家中,顺利的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

就这样,马小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水电安装工作中领用的“人民电器”牌交流接触器、“铁扇”牌三相电动机等零配件和材料私自运回家中藏匿,经鉴定,涉案水电零配件和材料价值共计16738元。当侦查机关前往马小帅的住所时,发现其并没有将材料卖出或使用,所有物品都完好无损的堆放在家里的阁楼上,马小帅承认是因其心存怨气,才将单位财物拿回家中。法院受理后综合考虑马小帅的犯罪事实、主观心态及其归案后的认罪态度等情节,且涉案赃物均已发还给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被告人马小帅可酌情从轻处罚。以被告人马小帅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以上人物均为化名)(王静谊记者 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