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二龙回族乡推行村级事务听证会制度

04.01.2015  14:38

  为进一步提高村级事务公开透明,扎实推进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管理,增强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村级事务工作。近年来,定远县二龙回族乡积极探索和创新村级事务管理措施,摸索出了一条 “重要不重要,群众来投票;能干不能干,群众说了算”的村级事务听证之路,并将听证会制度逐渐在一个村进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拓展和创新,在全乡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听证会”制度。

  村级事务听证的主要做法:

  一、求规范,完善“四个环节

  “不立规矩,无以成方圆”,该乡着眼于规范,将村务听证会操作程序分为听证提议受理、听证会准备、召开听证会、群众评议四个环节,注意抓好每个环节的操作细节,确保村务听证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通过各个环节的严格、规范操作,一是为不同类型的代表搭建了沟通、交流的平台,消除了怨气,增加了互信;二是把村级事务决策建立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之上,减少固定听证代表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调动了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实现了村务管理由村干部“一头热”变为干群“两头热”的转变,使村级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抓深化,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找准定位,突出村级事务听证与“四议三公开”的兼容性。村务听证引入村级事务管理,是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强化村级事务管理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是“四议三公开”制度的有益补充和拓展。按照这一定位,该乡将听证会适用范围界定为:凡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进行听证;对一些涉及全局或民族矛盾纠纷较为突出或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的村级事务,在决策前,举行村务听证会进行充分讨论听证,投票表决,票决通过的方案再经“四议三公开”程序最终决策;对局部村民组需要解决的涉及民生问题的事项,举行村务听证会,在进行充分讨论后可直接作出决策。在听证内容上,从单纯的综治工作听证议题,拓展到回族事务管理、矛盾纠纷调解、综治信访维稳、低保对象确定、一事一议筹措、农村危房改造、美好乡村建设、固定资产处置、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工作和惠农资金发放等十一个方面,大大扩大了听证制度的涵盖面。

  二是合理配比人员,突出村级事务听证的代表性。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主要包括听证代表、列席人员,听证代表有投票表决权,列席人员则没有投票表决权。听证代表分为固定代表和临时代表,人数视各村情况和听证内容有所不同,但每次不得少于20人。固定代表一般为12人,其中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各2人,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各3人,采取“推荐、公示、确定”三个步骤产生,由村委会聘任,发聘书,任期一年;临时代表根据议题的需要确定,一般不低于8人,由听证议题涉及到的各村民组推荐产生。列席人员主要有村“两委”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提议方代表、当事方代表等。本村村民也可以旁听,经允许可发表意见,但不得参加投票表决。

  三是充分酝酿沟通,突出村级事务听证的互动性。听证会制度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会前既有村“两委”干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程序,会中又有参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展开热烈讨论、激烈辩论的环节; 既有村民对某一事项提出质询,又有村“两委”解疑释疑、答复问题;既有村民代表、村民联名发起听证提议的机会,又有普通群众对村“两委” 落实听证结果进行客观评价的权利。群众在听证会上提意见、提问题,合理的要求得到答复和落实,不理解、不明白的问题得到解释和说明。通过这种平等对话、释疑解惑的听证机制,大家“打开天窗说亮话”,相互间充分交流,使思想得到沟通,问题得以解决。

  三、重实效,实现“三个提升

  村务听证制度实施以来,激发了村民积极参与村级经济发展和事务管理的热情,转变了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增强了村“两委”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成为新时期农村基层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途径,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在听证中检验工作,干部勤政廉洁意识得到提升

  实行村务听证会制度,对村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是一种全方位的检验。在听证会上,村干部是听证代表和村民质询的对象,需要现场解释、答复问题,这无形中给村干部的工作施加了压力,增强了动力。通过报告工作,迫使村干部必须增强责任意识,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能够使村民长期得实惠;通过接受质询,迫使村干部在平时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到公正廉洁;通过现场辩论,迫使村干部自觉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注意用民主协商、引导说服的方法做好群众工作,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些村干部在听证会后感叹:“现在的村干部不好当了,回答不了台下村民的现场提问,即使村民不‘轰’自己也无颜面呆在台上。”许多听证代表说:“自从有了听证会,村务决策透明度大了,随意性小了;村干部的约束力大了,责任心强了”。

  (二)在听证中集中民智,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村务听证会制度的建立,不仅使广大群众眼前一亮,体会到一种“亲切感”,更重要的是为群众提供了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平台,为干部和群众搭建了用心沟通的桥梁。通过听证会,村干部向群众报告村里打算干什么、怎么干,与大家共同探讨能不能干,从而真正做到把群众的事交给群众做主。听证会前对群众意见的广泛收集,更是畅达民意的有效方法,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以往的少数人决策为多数人参与,使村“两委”的决策更具群众基础。实行村务听证制度以来,村干部为群众利益考虑的问题更多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劲头更足了。

  (三)在听证中化解矛盾,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提升

  听证会将村民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事项在决策之前提出来商议,把村务运行过程与结果拿出来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加了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了解工作内情,明白村里在做什么,理解工作过程中遇到了什么困难,使过去因不公开、不透明造成群众不理解的矛盾得到化解,消除了群众对村里决策的抵触心理,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二龙回族乡 韩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