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法院四项措施践行司法为民 提升群众满意度

18.09.2015  15:45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阜南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评议中,满意率均在98%以上。

  深化司法为民意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着力民生、民心,坚持把以人为本、公正司法的理念贯穿法院工作始终,把“人民”二字放在突出位置。在司法实践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刑事审判严打击保平安、民事审判抓和解促双赢、行政审判抓协调促和谐、执行工作强攻坚重效果,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弘扬正义正气。

  全面提升干警素质,打牢司法为民基础。以“重教、严管、厚爱”为指针,把队伍建设作为“龙头”来抓,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牢为民司法的基础。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干警深化对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认同,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突出抓好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强化外部监督,约束法官行为。坚持从严治院,一岗双责,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坚持不懈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导法官“守住底线、不踩红线”,确保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

  突出重点窗口单位,落实服务群众措施。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找准司法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坚持优质化服务,统一服务用语,规范司法为民举措,通过印发诉讼指南、公开承诺等多种形式,公开办案流程、法官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做到审务公开。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并设立茶水机、等候椅、便民桌,设置温馨提示牌、针线包、眼镜等服务设施,为有不同需求的群众提供帮助。着力加强人民法庭便民建设,实行“三个结合”审理案件,即根据辖区情况和个案特点,实行定点办案与巡回办案相结合、定点接访与巡回接访相结合、法官办案与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办案相结合,为不同情况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方便。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扩大司法为民效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以案说法、普法讲座等有效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努力实现审判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密切关注社会管理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等就房屋拆迁、劳动就业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拓展司法服务平台,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利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对裁判文书进行公开,对案件庭审进行视频直播,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开通民意沟通邮箱,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扩大司法为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