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有奖

29.06.2016  12:45
     6月2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7月1日起,我省在前期实行“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的基础上,增加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运车辆超员”和“遮挡、变造号牌”等三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取消举报奖励金额上限,将目前每条有效举报补贴话费50元标准调整为每条100元,实行“多举报多奖励”。
  从2015年11月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面向社会开展了机动车辆“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举报活动的开展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全省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通行秩序明显改观。
  据了解,本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原有“安徽交管e点通”网站网络有奖举报的基础上,新增新媒体举报平台。公众可以关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安徽公安交警在线”点击“有奖举报”菜单,通过照片或视频的方式取证举报,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公众可以通过照片或视频的方式取证举报“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两种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对“客运车辆超员”和“遮挡、变造号牌”两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实行实时、属地电话举报,公众可拨打全省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报警电话号码举报。公众在进行实时、属地电话举报的同时,也可直接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进行举报,电话0551-62801593。有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和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将及时受理,部署和安排警力对违法车辆进行查纠和现场处理,并在查实后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佟泽波丁成记者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