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把好“四环节”推进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

04.12.2014  11:02

淮北市宗教局依法依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把好“四个环节”,实现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系统化。

 

一是宗教活动场所民主推荐好。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本着“选贤任能、民主协商”的原则,提出拟任职人选,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民主协商情况的说明,如实填写《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表》,提交有关教职人员的身份证明,报宗教团体审核。

 

二是宗教团体主体作用发挥好。宗教团体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备案工作的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各团体主要教职任职办法,制定量化“百分制”考核标准,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并对场所申请及有关档案资料进行严把关、严审核。

 

三是面向社会公示监督好。对宗教团体考核通过的推荐人选的基本简历、宗教身份、工作实绩等有关信息,在场所内公示或向信众进行情况通报,让信众及时了解公示内容、接受信众监督。

 

四是宗教部门依法备案好。把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与宗教教职人员培养、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团体建设等多方面工作相结合,对场所、团体所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给予备案,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分类指导,制定备案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