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民委制定“四条规矩”约束少数民族乡、村党员

24.10.2016  17:17

淮南市民委积极开展“挺纪在前、先走一步”活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下“四条规矩”约束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党员。

 

四条规矩”即“四带头、四不准、四不争、四优先”:“带头传承祖训民风,带头践行村规民约,带头弘扬民族文化,带头维护民族声誉;对省、市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资金、各级帮扶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不准截留,不准挪用,不准浪费,不准作假,年底向全村公布;和老百姓不争水,不争地,不争道路,不争游客;想事、做事、有好事困难户优先,老弱病残优先,妇女儿童优先,百姓优先”。

 

同时,各民族村党支部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约束同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有机结合,制定了《村规民约》,并将其和“四条规矩”分别提交全体村民大会和全体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如今,全市民族村所有党员干部家门口都悬挂着“四条规矩”,时刻提醒他们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带领群众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接受村民监督;在村里醒目位置张贴《村规民约》,提醒全体村民以此为镜,对照自查,时时约束自己,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条规矩”实施以来,变化可喜:用水浇地时,党员干部总是让村民先用;有游客购买桃子、板栗、等果品时,党员干部总是先介绍给村里的困难户和孤寡老人……良好的党风和《村规民约》,促成了憨厚、纯朴、良善村风民风的回归,村民们互敬互让、谦和有礼,凡事也不再你争我抢。村党支部牵头成立了“顺章仙桃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群众提供资金扶持、农资供应、技术服务;还建设了采摘园,吸引了周边地区游客纷至沓来,为村民带来了近百万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