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法院四措合一倾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8.03.2015  17:25
 

  安徽法院网讯  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合力优化消费环境是人民法院为民司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宁国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强化司法服务,并通过四项措施力求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贡献一己之力。

  一、普法宣传,消费维权遍地开花。在每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及多种普法宣传日,宁国市法院均组织法院干警来到街头、村口进行法制宣传,通过发放典型案例、维权书籍,结合现场讲解,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维权。并积极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自有媒体发放消费者维权办法,及时普及法律知识。同时定期组织庭审观摩,邀请消费者及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旁听庭审,现身感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实际应用。

  二、绿色通道,案件审理便捷高效。按照“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的总体目标,对于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进行快立、快审、快结,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力求案结事了。2014年2月,卢某在宁国市某电器公司购买电视机一台,同年12月卢某因电器维修问题与该电器厂产生纠纷,卢某因此将该电器厂告上法庭。为了切实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达到共赢局面,承办法官并没有直接对该案进行判决,而是边审边调,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未满一月,双方便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卢某最终自愿撤诉。

  三、加强联动,构建消费安全网。在确保司法职能有效发挥的同时,加强与工商局、司法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协作,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机制,合理依托团体力量化解纠纷。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指导市重量级企业制定完善的制度规章,对企业不诚信、不规范的行为快速提出建议,帮助及时改正。

  四、严打犯罪,营造稳定消费环境。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对于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危害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依法从严惩治侵犯农村消费者权益的犯罪分子。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