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启动《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29.04.2015  17:51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4月29日讯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于1999年1月29日经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3月27日经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正。《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自颁布以来,对保护全省天然林资源,防止水土流失,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我国乃至世界极其珍贵的生物基因库,维护和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在林业新常态下已表现出了相对局限性。为适应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四川的新形势、新要求,四川省于近期启动了《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徐育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