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召开森林公园财政资金项目管理培训会

09.09.2014  11:05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9日讯     为进一步做好四川省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财政项目实施工作和省级森林公园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8月29日,四川省林业厅在成都召开了全省森林公园财政资金项目管理培训会。参加此次会议的有16个市、州林业局森林公园主管科室负责人、33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12个省级森林公园主要负责人。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降初出席会议并讲话。
  降初对四川省森林公园在新的历史阶段面临着新机遇、新发展寄予厚望,在会上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要“占高地”,全省森林公园从业者要占领理念的高地、建设的高地、运作的高地。要树立新的理念,如何发挥森林公园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是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建立森林公园的首要任务。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瞄准美丽,仅仅停留在“青山绿水”是不够的,留给子孙的不应该只是一座“青山”,而应该是一个完备的生态系统;传给后代的,不简单是一潭碧水,而应该是一片湿地。要对如何建设森林公园做到心里有数,要对森林公园的信息化建设有超前意识,要认真领会国家财政改革发展的思路,把国家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用好。
  二是要“落到点”,要按照四川自然保护“4321”的总思路,积极推进我省森林公园建设力度,打造一批具有典型示范的森林公园。
  三是要“装门面”,要利用补助资金在各个森林公园所在地的高速公路或者交通主干道旁立2块较大的交通指引牌,让社会大众知晓我们的森林公园。
  四是要“有品位”,我省的森林公园不能办成林业自家的自留地,要办成具有一定基础设施和旅游接待能力的生态文明示范地。
  会议还分别就项目编制与审核报批、项目占地管理、森林公园机构建设和总体规划编制等相关事项提出要求。
  本次会议的召开有利于全省国家森林公园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的规范管理,加快森林公园建设速度,提升森林公园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全省森林公园事业健康发展。(杨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