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四个结合认真学习贯彻姚玉舟批示精神

21.03.2017  03:11
 

  安徽法院网讯      3月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对省高院报送的《省法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作出批示。为认真学习贯彻批示精神,确保将法院各项工作落到批示的要求中来,滁州中院要求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姚玉舟同志批示精神,同时坚持四个结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是将学习贯彻批示精神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认真分析研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与协调,全力服务调转促和供给侧结构型改革。充分发挥司法数据看滁州、司法建议、“四送五进”等司法服务手段,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找准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着力点,在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下工夫,努力推进法治滁州建设,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推进开发区法庭建设,为园区发展护航。

  二是将学习贯彻批示精神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科学确定结案工作目标,狠抓均衡结案,将执法办案的主体责任落在实处。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群体性、关联性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经济职务犯罪大要案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等重点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结合员额制改革的实际情况,立足案件增长变化态势,优化配置审判资源,确保人员力量、工作精力等集中到办案一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挥审判管理作用,进一步放权于法官和合议庭,激活法官办案动力。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引入“智审”审判辅助系统,提升审判质效。

  三是将学习贯彻批示精神与司法改革相结合。积极探索解决案多人少、辅助人员不足等制约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程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员额制改革后的过渡工作和基层法院改革指导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落实刑事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机制,探索民商事审判简案快审机制,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健全司法责任制,制定司法人员权责清单,落实错案责任追究,探索改革条件下审判绩效考评机制建设。创新完善审判管理模式,各业务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现场会,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审委会汇报模式,发布《司法数据看滁州》,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实现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

  四是将学习贯彻批示精神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持续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成果。开展“规范管理督查落实年”活动,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实施优秀法官培养工程,开展专项奖励工作,继续实行重点调研课题招标制度。着力推进法院四大文化建设,建好“五室”,打造“一院一品”工程,培养一批法院系统文化人才。积极引导干警参加体育锻炼,开展司法礼仪建设,强化文明司法的日常养成。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扎实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认真执行政治巡查暨廉政谈话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支持纪检监察参与对业务工作的监督,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促进司法作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