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领工资回家过年

14.01.2017  03:34
 

  安徽法院网讯  1月11日下午,农民工朱红保从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手里领到拖欠长达1年多的工资,准备回家过年。

  2014年1月,朱红保等16名农民工被招到淮南一家工地干活,2016年4月,工程竣工后,大伙领到14万元工资款后,承建单位以发包方未结清工资款为由,一直拖着剩余15万元工资未付给朱红保等16人。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承建单位仍然拖着不付。无奈之下,朱红保等人向大通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帮助大伙讨回拖欠大半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