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法院首例“组织考试作弊罪”公开宣判

07.03.2018  21:20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近日,和县法院审理的首例组织考试作弊罪公开宣判。

  朱某系江苏省无锡市某驾校教练员,2017年5月至10月期间,朱某利用无线传播设备在和县先后帮助多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科目三考试中作弊,并从中牟利。2017年10月中旬,朱某再次帮助他人作弊时被当场发现,公安机关当日就将朱某抓获。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处朱某拘役刑4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

  为净化考场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组织考试作弊罪”,为打击有规模有组织的作弊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朱某身为驾校教练,为了牟取钱财以身试法,最终难逃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