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法院“四项措施”服务春耕生产

24.03.2015  17:12
 

  安徽法院网讯  春耕时节,和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多举并措服务于春耕生产,把法律送到农民家门口,把纠纷化解在基层。

  开辟“绿色通道”,着重简化流程。该院坚持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农民及时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以快速立案;对涉农案件,及时送达、及时调解、及时排期、及时开庭、及时宣判,以快速结案;对不履行司法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专项、集中、突击等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以快速执结。

  加大巡回力度,着重矛盾调解。该院深入开展“法官便民联系点”、“双百”活动,积极组织法官投入到基层,把庭审搬到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和农民面对面沟通交流,及时、准确地了解案件,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就地化解矛盾。

  延长工作时间,着重便民服务。该院结合农村特点,利用凌晨、中午、双休日和节假日时间合理安排举证、开庭审理、调解、宣判、执行的时间,避开春耕农忙时节,以减轻农民诉讼负担,确保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春耕。

  加强法制宣传,着重提升意识。该院利用基层法庭、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时机,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农民索要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有效凭证并妥善保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截至3月19日,该院共受理涉农案件23件,审结14件,其中调解10件,巡回就地办案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