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和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代表培训班

08.04.2015  12:07

  

      4月3日,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办第四期县人大代表培训班。会议要求代表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做到“四有”:
      一要有纪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忠实地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出色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在生活中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党委有关要求。
      二要有素质。要具备公民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素质,成为所从事工作的行家里手,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中,发表真知灼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要有形象。要当一名优秀的家属,树一个榜样的家庭,示范、带动周围居民群众树文明新风,在各自的岗位上,应是一名优秀的工作者、优秀的管理者、优秀的领导者。
      四要有风采。风采是建立在精彩的基础上。要广泛认真听取选民的心声,善于全面、准确、及时地把握人民群众在想什么、做什么、存在哪些困难、需要哪些帮助,全面准确地反映选民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声音,向党委、政府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