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9个乡镇新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

30.06.2014  12:39

  日前,环境保护部公布全国2012-2013年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黄山市黄山区的新丰乡、新明乡、龙门乡、祁门县的祁山镇、历口镇、新安乡、休宁县的兰田镇、龙田乡、歙县的昌溪乡等9个乡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要求,经省环保厅审核和环保部复核,被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本次环境保护部公布全国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名单,全国各省市共有829个乡镇获得该项称号,其中安徽省共有38个乡镇获得该项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