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宿州中院加大案件调解撤诉力度

27.01.2016  16:01
 

  安徽法院网讯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范围,负责审理全市商标权、著作权纠纷案件。三年来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95件,商标权纠纷170件,著作权纠纷22件,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等纠纷3件。其中,2013年受理14件,2014年受理80件,2015年至今已受理101件,案件呈逐年递增形势。

  从数据上看,近三年来,宿州中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逐年增加,案件以侵害注册商标权纠纷为主,也出现了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仿冒案件。在著作权侵权纠纷方面,既有侵害作品出版权,也有侵害作品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纠纷。大量知名商标如“太太乐”、“九阳”、“古井”、“康恩贝”、“暴龙”、“小米”及知名动画形象如“喜洋洋”、“熊大”、“QQ企鹅”的相关案件陆续出现。戏曲作品类、文学类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也时有发生。

  随着我国司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以及企业尤其是知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知识产权案件急速增加,特别是同一主体就同一或同类知识产权提起系列案件明显增多。自2014年以来,宿州中院受理小米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的商标侵权案件11起,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暴龙太阳镜)起诉的商标侵权案件15起,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商标侵权案件23件,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商标侵权案件16件,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商标侵权案件23件,系列案件出现频繁是知识产权案件的又一特点。

  知识产权事关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权利,为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宿州中院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厘清法律关系,明确侵权责任,平衡各方利益,力促共谋发展”的方针,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案件的调解撤诉力度,如多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在送达过程中进行庭前调解,以促成调解结案,利用庭审直播和审判公开,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过程始终,力争案结事息等。三年来,该市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95件,审结172件,其中,调解、撤诉67件,驳回起诉4件,判决101件。调撤率达到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