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人”制度将扩展到药品零售企业

28.10.2014  13:02

  今年4月,我省率先在全国推出食品企业“吹哨人”制度,市场星报记者昨日获悉,省食药监局再次祭出“利器”,将“吹哨人”制度推广到全省各地药品零售企业,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员工对企业内部的违规违法生产行为举报。对被举报的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当地食药监管部门将逐一核查,属实的,将对举报人及时兑现奖励。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你能举报哪些违法违规行为?

  1.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

  2.为他人从事无证经营活动提供药品及场所,变相出租、出借柜台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未经批准私自设立仓库,擅自变更注册地址或仓库地

  4.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5.从事违法药品广告宣传,在店堂发布违法广告

  6.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采购药品无合法票据

  7.销售假劣药品

  8.违反禁令销售疫苗、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等

  9.执业药师不在职在岗

  10.未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规定(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