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启动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专项行动

01.05.2017  22:52

4月2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全力配合支持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4月26日印发了《合肥市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自我加压,环境违法零容忍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分析总结三个阶段,主要以认真做好督察组转办举报件以及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为重点,同时自我加压、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近年来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信访案件、上级交办案件、适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等,并开展“回头看”,以坚决遏制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地方党委政府是否落实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是中央环保督察的重点。在 此次 专项行动中,我市成立了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30个市直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问题导向,建立清单促整改

专项整治行动执行“三清单”制度(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整改成果清单),实行销号整改。据了解,合肥共下发29份整改任务清单(涉及325个问题,部分为共性问题)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求根据整治任务清单制定整改责任清单,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整治结束后上报整改成果清单。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我市将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一律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期限要求。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明察暗访,督促整改见实效

为强化督查指导,合肥还专门成立6个督察组,分别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市监察局等单位负责人带队,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赴各地明察暗访,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与此同时,我市还加大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集中整治舆论氛围,定期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主动公布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公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严格责任追究绝不手软。对在本次专项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的,渎职失职的,将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要求,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

原标题:合肥启动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专项行动 责任编辑:吴月峰 文章关键词: 环境问题专项行动 合肥整治环境问题 合肥启动专项行动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