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男子酒驾撞死人竟让朋友顶包 被办案民警识破

20.08.2014  12:42
导读:酒后驾车撞死他人,逃逸后为躲避罪责,竟让朋友冒名顶替,结果被细心的办案民警识破。记者日前从含山县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洪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      酒后驾车撞死他人,逃逸后为躲避罪责,竟让朋友冒名顶替,结果被细心的办案民警识破。记者日前从含山县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洪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提起公诉。

去年10月7日晚,洪某酒后驾驶小型客车,从含山县环峰镇驶往仙踪镇。行驶至226省道含山境内清水塘附近路段时,撞倒前方骑车的沈某,致其当场死亡。

事发后,洪某驾车逃逸,并电话通知朋友査某到现场查看情况。必要时,由査某向公安机关冒称肇事者。在事发现场,因形迹可疑,民警盘问了查某。査某谎称自己是肇事者。

然而,民警发现,查某所述事故经过与现场情况不符。最终,查某向民警坦白实际肇事者是洪某。公安机关随即传唤洪某到案接受讯问。经检测,洪某属酒后驾驶。

公安机关认定,洪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洪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赔偿对方经济损失72万元,并取得其谅解。

赵玉奇 本报记者 金学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