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法院开展“刑事百案庭审观摩”活动

25.08.2014  18:11
 

  安徽法院网讯  8月21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刑事百案庭审观摩”活动在含山县人民法院正式拉开帷幕。当日在该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是荣某盗窃罪、危险驾驶罪一案,马鞍山市两级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及该院审委会全体委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40余人观摩了此次庭审,含山法院官方微博也进行了同步直播。

  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入户盗窃49起,总价值167233元。2014年4月5日,荣某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49.6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

  庭审历经2个多小时,现场庄严肃穆,井然有序。案件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荣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000元。

  在庭审后召开的观摩评析会上,观摩人员对庭审给予高度评价,并围绕庭审驾驭能力、司法形象、证据展示、被告人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点评分析。同时,也指出了法官在庭审中的节奏把握及一些细节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据悉,该院充分利用通过“刑事百案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促使法官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强化庭审中心意识,提升庭审质效。同时,该院结合开展“庭审亲历”活动,将庭审观摩和庭审评查结合起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不仅充分发挥审委会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也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阳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