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90后男子强暴女中学生后强迫其卖淫 1个月内作案3起

04.06.2015  13:55

90后男子石某某强暴受害人更强迫受害人卖淫赚钱,一个月内先后作案3起,且三名受害者均是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6月3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公开宣判该案,以强奸罪、强迫他人卖淫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石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法院查明,2014年4月30日,被告人石某某将在谯城区谯东镇中心中学上学的崔某某(1999年4月30日出生)约到市区玩,于当日21时许,以威胁、恐吓的方式强行与崔某某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又多次强迫崔某某卖淫。

同年5月20日,石某某伙同陈某、祖某某(均另案处理)将中学生卢某(1999年8月21日生)从谯东镇带至亳州市市区。当晚三人强行与卢某发生了性关系。之后三人更强迫卢某在太和县三堂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浴池内多次卖淫。

同年5月中旬一天,三人又将张某某(生于2000年1月6日)带到宾馆内,石某某强行与张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强迫张某某卖淫多次。

被告人石某某2010年因犯盗窃罪被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王刚 通讯员 郑文慧 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