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黟县6名贫困残疾大学生获资助

19.01.2017  16:08

 

黄山市黟县残联1月18日消息:日前,黟县残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6名贫困残疾大学生发放助学补贴资金11500元。 今年来,黟县残联按照省、市残联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贫困残疾大学生摸底调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下发具体的工作方案,使各乡镇残联做到有章可循;二是积极与县教育部门对接,将2016年度全县高校录取学生名单下发到各乡镇,由其进行比对,确保了每名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大学生一个不漏;三是及时拨付资金。严格按照《关于下拨2016年度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补助资金的通知》(黄残联〔2017〕1号)文件精神,及时将助学资金发放到残疾大学生银行账户。 据悉,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享受资助: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均可申请。且申请人须是入学前学生户籍为黟县的学生、并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资助标准:(一)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二)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