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232名孤儿生活有保障

24.06.2014  17:42

      “我是在生下来几个月就被父母遗弃,送到福利院的,没有任何亲人,福利院的叔叔、阿姨就是我的亲人,吃饭、穿衣、生病住院一直靠福利院管,从上小学、中学到职高,也都是福利院帮我联系免费入学的,我现在已经长大成年参加工作,完全能够自食其力了。”现年22岁就职于杭州市某企业的福国华告诉笔者。近年来,宣州区坚持把保障孤残儿童生活作为重要的民心工程,建立多部门联动、全方位关爱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孤儿面临的生活、上学、就医、就业“四难”问题。
      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宣州区采取安排孤儿在福利机构集中生活和交托亲属邻里抚养两种供养方式,将全区232名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0人)全部纳入孤儿救助范畴,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000元、散居供养每人每月600元标准,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费,年发放救助金153.7万元。并逐年提高救助标准,确保孤儿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实施爱心助学工程。宣州区适龄入学孤儿全部入学读书。区慈善协会专门划拨慈善资金,解决孤儿入学问题。区妇联、团区委、区民政局还联合举办“爱心工程助学子”活动,采取社会捐资、政府补助、学校减免费用和企业认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孤儿完成学业。
      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宣州区坚持对残疾、患病孤儿就医提供优惠,实行医疗救助。通过政府资助,全区孤儿全部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农村散居孤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非农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参加城镇医疗保险。近年来,全区通过实施“明天计划”,为30多名孤儿成功实施心脏手术康复;通过“微笑列车”行动,对20多名唇裂孤儿实施了修补手术;组织了10多场由大中专学生、部队官兵参与的公益活动,与孤儿结对子、对孤儿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消除自卑心理。
      完善就业帮扶机制。财政、人社部门在征集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中,优先将成年人孤儿纳入安置范畴。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多方征集勤工俭学机会,对有意就读技校的初、高中毕业孤儿,通过半工半读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对想学技能知识的成年孤儿,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服务。成年孤儿参加工作,政府协调企事业单位优先录用。
       


上报单位:宣州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杜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