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44名人民陪审员

28.11.2014  13:47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近日,长丰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依法任命了44名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此次新增的44名“无袍法官”,是按照省高院《关于做好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工作的通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等规定,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任命、公示等程序,公平公正选拔出来的。
      此次新任命的陪审员具有年龄结构轻、文化程度高、社会经验丰富等特点,较好地体现出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代表性和专业性,必将进一步促进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依法有效参与,推动司法民主和县域民主政治建设。(何治国) 信息来源:合肥市长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