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工集团成立20年来成绩斐然

21.11.2014  03:22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1月21日讯     吉林森工集团自1994年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科学监管下,在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和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有效应对“两危一困”局面,深入探索解危脱困的发展路径,开展二次创业,全面实施“三六九八”发展战略,推进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和综合开发林区多种资源为主的战略转移,集团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呈现出森林增长、企业增效、员工增收的良好局面,为发展我国森林工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推动林区社会和谐繁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与1993年末相比,2013年底有林地面积达到122.48万公顷,增加8.2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90.9%,上升了9.1个百分点;森林蓄积达到1.8亿立方米,净增2500万立方米。乔木林每公顷蓄积达到151.95立方米,增加16.6立方米,位居全国已开发林区之首。实现连续3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集团被全国绿化委员会评为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被评为全省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先进单位和全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先进单位。
  二是经济总量实现大幅跃升。与1994年相比,2013年实现总产值163.3亿元,增长10.6倍。销售收入102亿元,增长5.2倍。利润总额5.15亿元,增长25.3倍。净利润2.05亿元,增长9.5倍。截至2013年末,集团资产总额251亿元,比1994年末增加217亿元;净资产41.1亿元,比1994年末增加29.6亿元。集团被评为中国森林工业最具竞争力第一品牌。
  三是产业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一、二、三产业产值2013年比1994年分别增长1.5倍、6.8倍和35.2倍,二、三产业的支撑作用日益突出。一、二、三产业比例由1994年的61:31:8调整为2013年的23:36:41,产业结构趋于合理。2013年原木收入仅占全部营业收入的10%,打破“独木支撑”的经营格局,走出一条数业并举、多元化发展的道路。产业产品转型升级成效明显。除传统的原木以外,开发出人造板、地板、复合门、家具、木制百叶窗和天然矿泉水等系列主导产品。“吉林森工”母品牌下的“露水河”牌刨花板、“金桥”牌实木复合地板和“泉阳泉”牌天然矿泉水三大品牌先后荣获“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
  四是深化改革释放发展活力。组建集团成为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实现了政企分开。成立股份公司和财务公司,提高了集团整体运作能力。实施改革攻坚,实现了加工企业股份制改造、辅业转制民营、社会职能部分移交、职工全部转换劳动关系,集团由国有独资改造为国有控股65%、内部员工参股35%的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起混合所有制经济,破解了产权结构单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和发展能力不强等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集团被评为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先进集体,被国家林业局誉为“全国林业的一面旗帜”。
  五是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坚持从严治党,扎实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了具有吉林森工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总结、提炼了具有林业特色、自身特点、时代特征的企业文化,“为国效力、为民造福、忠诚做人、和谐创业”的吉森精神深入人心。集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被确定为中纪委党务公开联系点。
  六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突出。累计提供商品材2260万立方米,上缴利税50.5亿元,上缴利润2.5亿元。提取育林基金47.6亿元,上缴育林基金5.5亿元。设立生态建设基金,2013年提取1194万元专项用于生态建设。政社性支出59.6亿元。扶贫赈灾、援疆援藏及公益事业累计捐赠1.4亿元。集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和“五一”劳动奖状,被评为全国林业先进集体和中国企业纳税500强,被省政府授予“吉林慈善奖”。
  七是林区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成效明显。2013年在岗员工年人均收入达到4.2万元,是1994年的10.3倍。投入38亿元,完成32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工程,6.3万名员工群众实现住宅小区化。投入22.8亿元,改造林区供热、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使16.6万林业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员工社会保障实现了“五险一金”全覆盖。解决了7400多名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18300多名五七家属工的养老保险问题。筹资2600万元设立扶贫帮困基金,为员工群众创业致富提供贷款支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支出3592万元,救助困难员工及家属9万多人次。集团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和平安企业创建先进单位。(吴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