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

28.04.2017  21:54
 

  安徽法院网讯  4月26日,是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今年的“4•26”即将来临之际,合肥高新法院组织开展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圆满落幕。为进一步加强加大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宣传,此次活动周该院在集中组织安排了包括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例”等在内的系列主题活动。

  庭审直播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中,被告单位合肥市国耀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被告人钟传锐作为公司法人代表,负有直接的主管责任,依法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4月10日,高新法院对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进行了网络庭审直播,并邀请高校法学院师生旁听庭审,庭审直播也被《人民法院报》第一时间刊登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2年7月,合肥市新站区重点民生项目合郢花园三标段工程招标,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投标,取得该工程的9栋拆迁恢复楼的承建权。随后,该公司与合肥市国耀电子有限公司洽谈并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由国耀公司提供西门子远景系列开关、插座。国耀公司从温州购买假冒的该系列开关、插座,提供给湘源公司用于该工程。后经合肥市新站区重点工程管理局检查发现,涉案开关、插座均为假冒西门子国际注册商标。高新法院民三庭对该案进行细致分析,认为该案在加强商标权司法保护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经过认真筹备,决定在知识产权日来临前进行庭审直播,向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钟传锐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等证据相互吻合一致,形成了证据锁链,证据的来源亦合法有效,证实了被告单位国耀公司及被告人钟传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钟传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定性没有异议。但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钟传锐具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依法应当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庭审中,法官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为被告人钟传锐是否构成自首、被告单位和被告人钟传锐非法销售的商品价格和销售金额如何认定?对此,控辩双方围绕焦点展开了辩论。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高新法院选择如此具有代表意义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并邀请我们师生旁听庭审,对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对创新的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庭审后,《合肥日报》编辑、中国科技大学在读硕士李文兵这样评价此次庭审直播。

  走访调研民营企业营造自主创新环境

  “我想咨询下高新法院法官专家,商标注册的防御范围应扩大到何种限度?

  “志邦橱柜的企业字号与驰名商标一致的情况下,其他企业能否与志邦使用相同字号?

  “对商标标识进行拆分、变型、组合成相对美观的品牌图文标志作为企业品牌宣传使用,这样的做法是否规范,是否违反商标法?

  面对对企业提出的商标注册的防御范围、企业字号侵权防范、商标标识的规范使用等问题,高新法院知识产权法官一一予以耐心解答。

  4月20日上午,高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寒梅走进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对企业经济活动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走访调研。

  座谈中,丁寒梅一行调研了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听取企业就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企业在存有诉讼隐患的商业往来中,证据固定、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控等问题提出建议。

  作为“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此次走访调研,为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为企业维护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对此,丁寒梅表示,“今后,高新法院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更加重视对创新环境的维护,更加重视创新保护的及时性、有效性,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的独特作用。

  共建院校实习基地提高干警司法能力

  “高新法院是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的标杆,与高新法院共建实习基地,扩大了中心实习基地的规模。”在谈及与高新法院建立实习基地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硕主任杨辉激动的说。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是培养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重要基地,在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方面具有较大优势。该中心每年计划招收知识产权法律硕士研究生40名,定位于培养在知识产权方面专业人才,目前已经招生8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为深化合作交流,共同培养知识产权卓越法律人才,该院把与中心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合作培养机制作为此次“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重要抓手来抓。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洽谈谋划,4月24日,该院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实习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在该院隆重举行。

  签约揭牌仪式上,双方在高新法院设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实习基地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作协议》,由该院为中心配备有理论功底和审判经验的优秀法官作为实习学生的指导老师。此外,中心还聘请了高新法院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民三庭庭长马箭为讲座教授,适时到校开展实务讲座、参与中心案例开发。

  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加强院校合作,已成为该院提高知识产权审判司法能力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为干警提供更多的知识更新和拓展视野的机会。同时,该举措也是丰富学生知识结构的关键补充,通过帮助在校学生更好的完善自身知识结构,提高院校教学水平,丰富教学素材,培养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相结合的高素质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十大典型案例规范知产审判量刑

  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中,高新法院还精挑细选了合肥吴山贡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郑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等十个案例,作为该院2016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对社会进行公开发布。

  其中,杨某通过旺旺联系卖家购买假冒的“Canon”、“SONY”、“S∧MSUNG”品牌的相机电池一案,被公安部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杨某曾因侵犯知识产权被行政处罚后,利用互联网监管缺位、法律环境较为薄弱等弊端,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侵害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破坏了国家保护商标专用权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标管理制度,危害了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和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发展。通过对该案的依法判决,并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社会指引作用,有力地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网络犯罪行为。该案也入选了2016年合肥市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2016年,该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83件,其中民事案件755件,刑事案件28件,审结案件765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37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8件。通过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有效的发挥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了创新驱动发展。

  除此之外,该院还结合合肥市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实践,研究制定了《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关于侵害商标权犯罪的量刑参考意见(讨论稿)》,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该意见将作为高新法院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进完善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运行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为合肥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和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