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宗租赁住房用地下月拍卖

26.11.2017  07:44

据合肥晚报消息,高新区的居民养老条件会不断完善,如今计划建一个床位数不少于500张的护理院,还得是三甲医院运营管理。记者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今年全市首宗租赁住房用地拍卖时间已经公布,位于高新区面积达68.79亩,即将于下月底上市交易。根据规定,该宗地所建住房只能用于租赁,不得转让和销售,而且要规划建养老设施。

拿地必须是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

该宗地暂定12月28日14:30出让,竞买保证金1.8亿元,规划用途为居住(租赁住房)、养老设施(10亩),面积68.79亩,位于高新区文曲路以西、皖水路以南。该地块的竞买人要求及拿地门槛和一般的土地交易相比有些特别。比如,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相关人士认为这在拿地资格上划出了指向性更强的“红线”。

同时,竞得人须按要求进行建设,所建住房全部由竞得人自持,仅用于租赁,不得销售和转让,不得改变用途,其不动产产权整体登记在竞得人名下。住宅(租赁房屋)的建设、装修、租赁、使用和运营等事项,须严格执行合肥市相关政策的规定。

医养结合配套规划建养老设施

竞得人还要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设一座占地面积不少于10亩、床位数不少于500张的养老设施(护理院),位置根据出让宗地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布局,建成后须全部自持。否则,均视为违约,解除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

由于该宗地内需要规划建设养老设施(护理院),考虑到其医养结合的特殊性,因此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竞得人为合肥市区域内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竞得人须向高新区管委会提供护理院的运营管理承诺,包含医院具体负责护理院的医疗生产运营管理事宜等。

如竞得人非合肥市区域内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则要向高新区管委会提供与合肥市区域内1家以上(含1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签订的合作协议。双方在高新区共同出资成立合作公司实施护理院的运营;医院具体负责护理院的医疗生产运营管理事宜,同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优先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相关服务。

庐阳区准备建人才公寓

除了高新、蜀山、滨湖、新站和经开区外,庐阳区也要建设人才公寓了。因为,庐阳区N1703号地块计划于12月15日挂牌出让,位于丽水路以东、耀远路以南,面积53.41亩,参考地价420万元/亩,用地性质为居住(人才公寓)。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还要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编制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和建设须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预制装配率须达到50%以上。

此外,住宅必须满足大寒日不低于两小时的日照要求,竞得人应加强对上市地块周边情况的调研,若因日照原因,导致地块容积率受损,结果由竞得人承担。业内人士指出,人才公寓的建设,将有利于优化北部城区人才发展综合环境,发挥住房在吸引和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

原标题:合肥首宗租赁住房用地下月拍卖 所建住房仅用于租赁不得销售和转让 责任编辑:何迅纪 文章关键词: 租赁住房用地下月拍卖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