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推行刑事办案审核制

12.11.2015  11:55
        为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确保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合肥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目前该机制已在12个分县(市)局全面铺开运行。
  “两统一”工作机制,即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统一由同级公安局法制部门进行审核,统一由法制部门对接检法部门,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我们相当于公司的质检员,工作是在刑事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前,对刑事案件关键节点进行审核,强化了公安法制部门的审核监督职责。”合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张敏告诉记者。
  为推进该项工作,合肥市公安局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及侦查办案经验的民警,择优选拔至法制部门,专门从事案件审核工作。目前,全局共增加法制民警41人,所有案审民警均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部分民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在扩充法制队伍数量的同时,合肥市公安局还多次邀请知名检察官、法官、律师对案审民警进行培训,以提升案件审核能力,确保审核质量。
  此外,为提高“统一审核”的工作效率,合肥市公安局开展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流程改造和功能优化工作,逐步实现全部案件电子卷宗网上流转、网上审核、网上审批。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为确保案件审核质量,法制部门严格落实集体议案制度,必要时会同办案单位、局领导进行集体会商。
  今年6月1日,“两统一”工作机制在合肥市公安局12个分县(市)局全面运行,截至10月20日,法制部门共审核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061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10人,批捕率和起诉率明显上升,案件退查率下降,未出现一起检察院绝对不起诉和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合公新   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