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今年以来捣毁传销窝点2164处

11.07.2014  17:27
  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合肥市公安局始终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重拳频施,猛药频下,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今年以来,结合我市传销活动出现的新形势、新动向,合肥警方先后开展了“守护平安—春季行动”打击传销攻坚战、“皖剑—2014”打传联合执法战役,连续三次发动“雷霆”行动,对传销违法活动进行了一轮又一轮地毯式清缴。
  截至7月2日,全市出动警力9500余人次,立案146起,破案135起,捣毁窝点2164处,抓获犯罪嫌疑人620人,刑拘253人,行政拘留41人。破获了公安部督办传销案件3起、公安厅挂牌传销案件4起,打击传销犯罪破案数、刑拘人数等打击处理数位列全省第一、全国省会城市前列,有效遏制了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犯罪在我市的蔓延势头。 
   环环相扣      编造发财美梦
  为什么传销活动屡禁不止?为什么明明是违法犯罪行为,却源源不断地有人参与其中?
  今年4月,巢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工作中发现线索,该市世纪新都小区有人涉嫌从事传销。经大量侦查工作,警方查明这是一个结构庞大、组织严密的传销组织。
  5月上旬,民警获知该传销组织将召开“老总业务峰会”,骨干成员将悉数到会。5月12日,民警对信泰国际花园小区25栋二单元701室进行突击抓捕行动,将施某某等9名传销骨干人员抓获。经查,该团伙通过资本运作“1040工程”宣传,以“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建立起传销组织,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
  此次行动查获的涉嫌传销人员主要来自山东,一些被抓获的传销人员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其中一名姓刘女子介绍,她是在10多天前被朋友骗来合肥。朋友告诉她,加入“纯资本运作”可以赚大钱。
  据民警告介绍,这就是典型的传销犯罪伎俩。该组织利用一些人发财心切的弱点,以宣扬“低投入、高回报”对其进行“洗脑”,并让所谓成功人士讲授心得、宣传成效,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受骗并陷入传销泥潭。在该案中,传销组织给他人“洗脑”时,声称只要花3800元人民币,购买一份“产品”(股份),便可成为股东,此后每发展一个人都有返利(提成),级别随之也就越来越高,最后晋升为老总,一直领到第27个第三代下线全部达到老总级别为止,自己“出局”。如此,一个人从申购69800元加入该团伙到最后“出局”最高可获得1040万元的回报。这样的弥天大谎让不少人打消顾虑、信以为真。 
   挖空心思  只为逃避打击
  近年来,传销活动从传统的“拉人头”式传销逐渐向网络传销发展,以网恋、交友甚至利用 “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网络加盟”等名义发展下线。这些打着各种“旗号”,披着各种“画皮”的传销活动更具欺骗性。
  警方在打击中发现,传销活动的隐蔽性也更强了。今年3月,蜀山分局成功破获“王某、易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该团伙2011年自湖南、江西等地流窜到我市从事传销活动,大肆发展下线,骗取财物,被警方摧毁时,团伙规模已达3000余人。调查中,该团伙的传销人员供述,“讲师”曾告诫他们,不要在房间内放太多“培训”资料。对此,办案民警介绍,以前查处传销组织时,可以查到大量的培训资料或者通讯录等证据,而现在,狡猾的传销分子已经很少用纸质材料做记录,甚至在进行洗脑“授课”时,也不大规模集中上课,更不许将传销材料带出“课堂”。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果不能摧毁传销组织的领导体系,对传销组织就不会造成致命打击。”庐阳分局今年破获的“2.10”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件中,以嫌疑人程某某(男,45岁,湖北人)为首,涉案人员达1000余人的传销团伙为逃避打击,“化整为零”分散为若干窝点,每个窝点仅有2至6名传销人员,构成层级森严的“家庭”,由一名“家长”负责与上层及其它窝点联系、管理传销人员的生活、“授课”等事宜,普通传销人员根本无法接触到程某某这样的“老总”级人员,即使某个窝点被捣毁,对整个传销网络及幕后的“老总”也不会构成致命打击。
   揭穿画皮  牢记三个特征
  当前一些传销组织及骨干成员自认为聪明,通过对我国打击传销犯罪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制定出所谓的逃避打击的对策,对此,合肥警方表示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进一步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整治。
  据合肥警方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对传销犯罪的打击整治工作,下一步,警方将继续坚持多警种联动,形成一体化作战格局,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开展案件线索排查、调查摸排等工作,最大限度摧毁传销网络、追查涉案资产、追缴犯罪所得。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还将充分发挥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等优势,结合出租房、暂住人口管理等社区警务工作,全力配合工商、民政、房产、社居委、街道等部门做好对一般传销的整治和整治成效巩固工作,形成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合力,不断挤压传销活动在我市的生存空间。
  警方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无论传销组织怎么“变脸”,要辨别传销的真面目,只需看三个特征:第一,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第二,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第三,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只要符合这三个特征,就肯定是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