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

15.09.2015  09:43

  合肥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全面放开,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后,价格如何管理?近日,合肥市物价局下发《合肥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合肥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对住院患者费用要求一日清。

  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自主制定价格;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制定价格。其中,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和说明提供医疗服务。

  对住院患者费用做到一日清,一日清单要及时发放给患者或其家属,或在病区设置触摸屏、计算机方便患者或其家属查询。

  消费者可以通过12358举报电话、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等形式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不公示、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不执行政府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合肥在线-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