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禁令之下,“最低消费”仍不低头

04.11.2014  13:00

  11月1日起,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其中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然而,记者昨天探访发现,省城不少餐馆仍设有“最低消费”,有的甚至按人头收费。对此,商务部门回应称,没有行政执法权,无法采取措施,下一步将出台相关细则。

   “最低消费”仍未绝迹

  昨天,记者探访发现,有的餐馆已经没有“最低消费”的限制,自带酒水也是可以的;但也有不少饭店的包厢有“最低消费”,有的甚至进店就有“门槛”,直接按照人头收费。

   没有最低消费

  没有最低消费,也没有包间费,酒水也可以自己带。

  地点:政务区毛家饭店、万达同庆楼

  昨天下午,记者首先来到了政务区潜山路上的毛家饭店。记者以同学聚会为由,要求订包厢,酒店前台接待人员表示,他们没有最低消费,也没有包间费,酒水也可以自己带。

  在政务区万达广场的同庆楼,记者也得到了同样的回答:“我们家没有最低消费”。

   设有最低消费

  8人以下有最低消费限制;超过8人没有最低消费。

  地点:望潜交口港汇广场海藻餐厅

  也有餐厅仍然设有“最低消费”。在望江路与潜山路交口处的港汇广场六楼海藻餐厅,记者就遇到了消费“门槛”。刚进餐厅,记者就在前台接待处看到“谢绝自带酒水”的提醒标志。记者称要订包厢,前台接待人员介绍说,他们餐厅总共就三个包厢,规格都是一样的,均可容纳10到12位。当问到是否有最低消费时,对方称如果不足8人,有最低消费400元的限制;超过8人没有最低消费。

   变相多收费用

  同样的菜包厢要比大厅贵,自带酒水不能享受优惠。

  地点:国购广场贵人香餐厅

  记者探访中发现,有的餐馆虽然名义上没有设“最低消费”,但同样的菜包厢要比大厅贵,自带酒水不能享受优惠,变相多收费用。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国购广场三楼的贵人香餐厅。工作人员立刻将记者带到了一个中等包厢,“这里标准座位有十个……要是少于8个人,我们就不开包厢了。”工作人员说,包厢里大部分菜品和大厅的一样,但包厢里有特色菜,如土豪鱼头,包厢里的菜价格略高。“如果自带酒水的话,不能享受优惠。”

   违规最高罚款3万

  《办法》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部门声音:没有行政执法权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副处长李庆宏。

  他告诉记者,自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省商务部门及餐饮协会就督促餐饮行业取消不合理收费,但商务部门并没有行政执法权,对于违规行为无法采取措施。针对目前市场上(仍然存在“最低消费”)的情况,他建议消费者若遇到类似问题,及时向消协投诉,同时商务部门也会积极配合处理。

  此外,李庆宏表示,商务部门下一步会在职责范围内制定相关细则应对违规行为,同时要求餐饮协会发挥在行业中的作用,加强督促。

   消协提醒:遇不合理消费注意留证举报

  消费者遇到“最低消费”或不合理收费该怎么办?省消协办公室主任张路明说,首先“最低消费”要事先告知,消费者有选择权,完全可以不进去消费;其次,如果遇到“最低消费”的情况,因为消费不够而发生争执,消费者可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当然,我们消协也可以调解,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一定要保留证据。”

  “如果因为纠纷,消费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或(遭遇)其他不合理行为,也可以报警。”张路明说。

   延伸阅读:不设最低消费?小心这些“马甲”

  事实上,由于消费者的反感和相关规定的存在,现在不少餐厅已经不设“最低消费”了。不过,您可别高兴太早,订餐前(尤其是订包房前)一定要问明白,小心商家那些穿了“马甲”的收费。

   马甲1多收“包房服务费”

  一些饭店或餐厅,可能会增加一些收费名目,比如暗藏的所谓“茶位费”“餐具费”,或者是对包房收取10%至15%不等服务费。有的时候,餐厅称不设最低消费,但如果坐包房,却要求消费者交“包房使用费”。

   马甲2变身“包厢套餐”

  消费者提前订好包厢,到店消费时却被告知,饭店不设包间费,但实行包间套餐制,需要按店里制定的套餐点餐,套餐价格按照包间容量的人数设定,商家按照价位制定菜谱。如果不喜欢店里安排好的套餐,也可以自己点餐,但总金额不能低于套餐价。

   马甲3包厢菜品“做文章”

  一些饭店和餐厅很可能针对菜品重新定价,暗中将菜价提高、或是悄然减少菜的分量。或者是在用餐人数上予以限制。

   马甲4收取“开瓶费”

  一些餐饮企业,如果顾客自带酒水,就要收取价格不等的“开瓶费”,比如白酒、红酒、黄酒、洋酒、清酒每瓶50至100元,啤酒、饮料、瓶装水每瓶(听)10元。

   马甲5自带酒水不给发票

  一些小饭店或餐厅,虽说也同意消费者自带酒水,却要求不开发票。而饭店内的酒水,往往要比超市贵出不少。

  综合《新闻晨报》《北京晨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