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2016-2040)顺利通过审查

02.08.2018  15:32

  7月30至31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会同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在合肥组织召开《合肥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2040)》(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审查通过《报告书》。
  审查组认为《报告书》基础资料较详实,评价方法基本适当,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较合理,提出的《合肥港总体规划(2016-2040年)》(以下简称《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以作为《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依据。
  合肥港是全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之一。上一版《合肥港总体规划》于2009年11月由交通运输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因行政区划调整和引江济淮工程的正式落地,依照《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最新要求,合肥市组织开展了规划修编工作。《规划》将合肥港定位为以集装箱、散货、件杂货运输为主,兼有旅游客运的综合性港口,规划范围涉及裕溪河、巢湖、南淝河、店埠河、派河、丰乐河、白石天河、兆西河、柘皋河、庄墓河相关水域和陆域。规划至2040年港口岸线43.88公里,包括7个港区,27个作业区、21个旅游码头。
  此前,《规划》已通过交通运输部和省人民政府联合审查,此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通过为《报告书》的批复提供了重要依据,为《规划》的审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