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民办养老机构普遍收取押金 多的要收10万元

23.10.2015  07:31

新安晚报 安徽网 本想给婆婆找个合适的养老院,没想到还要交10万元押金,张女士被这样的高额收费吓了一跳!“有没有必要收这么高?假如养老机构卷款跑了怎么办?”

合肥的养老机构收取押金的情况如何?昨日,记者探访了几家养老机构,发现收取押金的情况十分普遍,从几千元至十万元都有,并且都集中在民办养老机构。

反映:养老院索要10万押金

张女士的婆婆80多岁了,因为公公多年前去世,她的婆婆一直独居。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不如从前,又不愿跟子女住。最后,她提出要住养老机构,觉得更自在,而且能跟其他老人聊天打发寂寞。

于是,张女士一家开始在合肥四处打听,终于找到一家比较高档的养老机构。“我们去看了下,感觉硬件条件不错,工作人员的服务许诺也挺好, 虽然每个月总共要交4000元,但还能够承担。”张女士说,他们心动了。

不过,让人没想到的是,除4000元外,他们还被告知要再交一笔10万元的押金。“工作人员解释说,有些老人的子女不在本地,如老人有急病,子女一时赶不到,可以先用这笔钱救急。”张女士说,尽管能出得起,但家人觉得收费不合理,“我们都住合肥市,距离不远,即使是为救急,也没有必要收这么高吧?再说了,万一这家机构要卷钱跑了怎么办?”

张女士说,最终全家人都决定放弃,又选了另外一家较为高档的养老机构。“两家机构住宿服务费加起来差不多,第二家也收押金,但押金在5千到1万之间,一旦有风险,我们还能接受。”

探访:民办机构大多收押金

在合肥社岗路上,记者找到了张女士所说的老年公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年公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对外出售,另一部分是可供养老的养护院,需要缴纳房费和服务费。记者在一份服务手册上看到,普通的一居室公寓套房每个月要缴纳2200元房费,加上1800元服务费,一个月就得4000元。“如果老人不能自理,服务费还会高一些。”

除了一居室公寓套房,这家老年公寓也有普通用房和护理用房,最低的房费是每个月1200元。而最贵的二居室豪华套房,每个月仅房费就要4200元。当记者询问是否还有其他费用时,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缴纳10万元押金。

“这10万元押金是医疗保证金,主要用于老人突发状况急救。”为了打消记者的顾虑,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能签一年的合同,这10万元不仅可以全额退还,他们还会多付4%即4000元利息。“老人假如不想住了,10万元押金也能随时退还。”

那么,合肥的其他养老机构也会收取押金吗?

在繁华大道附近的一家民办养老机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入住的老人需要交3000元押金。该工作人员表示,收押金在行业内是普遍现象,只是每家标准不同。位于延安路的一家民办养老机构押金同样是3000元。至于押金用途,两家养老机构均表示,是做应急医疗保障用。记者又与瑶海区的一家养老机构取得了联系,该养老机构的押金为10000元,并保证可以随时全额退还。

部门:暂时没有政策管押金

养老机构收取押金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收多少是否有统一标准?是否有监管?今年7月,合肥市物价局、民政局印发《关于合肥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记者遍寻一番,没有发现对押金有规定。随后,记者咨询了合肥市民政和物价部门。

“目前,收取押金的都是民办养老机构,对于政府投资的公办养老机构,是不存在收取押金的。”合肥市民政局福慈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国家鼓励创新养老模式,合肥也出现了一些新型的养老机构。“这家收取高额押金的养老机构,应该是属于一种养老社区,档次比较高。”不过,该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养老机构,一旦出现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民政部门肯定会进行查处。

“目前,我们主要对公办养老机构的相关收费托底,做指导价。”合肥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民办养老机构,合肥尚没制定对押金的政策和要求,而是由经营方和顾客通过合同进行约束。

律师:用合同约束押金用途

律师汪建国表示,“在如何监管押金方面,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双方要秉着等价有偿、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和履行合同,养老机构在收一部分押金作为应急备用时,数额不宜过高。”汪建国建议,市民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应就养老机构的服务进行全面协商,包括约定押金用途,“如果养老机构的押金并未用于医疗应急等合同约定的用途,那市民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