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每年将发布食品药品“黑名单” 可警示消费

08.08.2014  10:45
导读:“黑名单”信息将通过合肥政务网站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向社会公布一年,主要内容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及法人代表姓名;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涉案产品相关内容等。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将会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

日前,《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主要通过市场监管,来强化行业和企业自律,保障市民饮食用药安全。其中,食品、药品以及化妆品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并被列为重点监督对象。

“黑名单”信息将通过合肥政务网站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向社会公布一年,主要内容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及法人代表姓名;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涉案产品相关内容等。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将会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通过自身整改,在黑名单公布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可提请监管部门组织检查。符合规定的,方可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并在原公告媒体上予以公布。  本报记者 叶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