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即将出台 深化户籍改革

09.10.2015  11:14

  记者近日从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该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即将出台。合肥市将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建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可持续、广包容的城镇化道路;力争到2017年全市新增农业转移人口约30万,到2020年新增农业转移人口约50万。

  根据实施方案,合肥市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巢湖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落户条件;放宽城区落户条件,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投资创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投靠父母”等户口迁移条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别,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配套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福利一体化。

  对于备受关注的教育问题,合肥市将坚持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权利,到2020年逐步取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实行“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完善随迁子女异地中考等招生考试制度,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提供便利。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按照本市学生同等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学前教育阶段享有同城幼儿入园待遇。(张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