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正式破题

16.10.2014  16:33

  国资国企改革,改什么?怎么改?如何推进?10月15日,从市国资委了解到,我市正式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度、广度、精致程度,开创我市国资国企改革新局面。

  《改革意见》是我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改革意见》以改革为主线,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并结合我市国资国企改革现状,提出改革新举措,并对今后改革目标提出具体方案。《改革意见》共6个部分,20条,在总体目标上提出经过3~5年的扎实推进,在国资管理体制、国有资产布局、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上实现“三个进一步”。

  《改革意见》明确优化国有资本资源配置是关键。我市目前部分企业经营范围界定不明晰,相互之间业务雷同,存在同业竞争现象,没有形成资产规模效应,也不利于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引领作用。因此,《改革意见》提出,应形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服务实体经济和引导产业投资、新型金融创新业务等若干中心平台,提升国有资产规模集聚效应和资源利用效率。在改进国有资产结构上,我市将加快国有资本从不具备竞争优势、产能过剩的行业和领域中退出,重点投向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改革意见》有创新——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改革意见》提出,在掌控增量投向上,提出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及若干子基金,按照“国有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机制运作、专业机构管理”的原则,授权国有控股公司统一运营,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科技创新等领域,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引领作用。

  合肥三洋引入惠而浦,一向被外界视为合肥国资国企改革的风向标。《改革意见》中明确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方向。《改革意见》提出,应推动合肥国有企业与国内外各类企业合作发展,积极引进战略资本、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先进管理模式等发展要素,提高合肥国有企业开放度。合肥将在推进国有资本逐步从完全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同时,对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和集团公司实施股份制改造,加大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力度,通过定向增发、优质资产注入等方式,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

  国有企业只有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适应市场要求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对此,《改革意见》提出,应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按照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分类,依法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推进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市场化上,合肥将全面推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聘任制、任期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同时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发现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另外,在完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上,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发展目标联动。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实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