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拟放宽养老机构准入条件 有望享医保待遇

21.10.2015  12:52

  3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置护理院;30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合肥市政协“医养结合”提案办理专题调研会上获悉,养老医疗机构准入条件将进一步放宽。此外,取得医疗执业许可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有望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今年,合肥市老年人口比例已经超过17%,其中3%至4%的老年人口需要护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日益增大。”合肥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目前已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在资料齐全、符合设置规划的前提下,2个工作日内下达设置批准书,5个工作日内,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据悉,目前有5家社会机构申请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已有2家获批。

 

  为了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兴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合肥进一步放宽医疗准入制度,对完善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提出了细化。3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置护理院、医务室或护理站;30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养老机构可与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院或医院签订协议,为其提供医疗服务。

 

  目前,无论是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还是在机构养老或接受养老医疗服务,绝大部分都需老年人自掏腰包。记者走访几家老年护理院了解到,一般老人的护理费用每月都在2500至4000元之间,这对老人家庭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会上,合肥卫计委建议,对取得医疗执业许可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不受合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量控制,纳入合肥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这一建议一旦实现,未来入住定点医养结合机构的参保人员,可以用医保报销那些符合条件的费用。(来源: 安徽网)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