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合肥房价坐火箭 儿子“偷”妈二十万买房

02.03.2016  10:19

2月29日18时许,合肥市民林老太拽着儿子刘磊(化名)来到望湖派出所。“儿子把我存折里的20万元偷取走了,幸亏被我撞见。”62岁的林老太说,儿子犯了盗窃罪,希望警方拘留他。刘磊则一脸不屑,他称自己想付首付买房,也能增值。

林老太和小儿子住在合肥马鞍山路金地国际城小区,老伴过世十几年了。最近几天,她想把手头20万元存款集中在一个存折里,办个一年定存。“儿子想用这笔钱做投资,我没答应。”

2月29日17时,林老太准备去银行,却发现存折和身份证不见了。只有儿子知道存折放在床头柜里,还知道密码。林老太给儿子刘磊打了多个电话,对方未接听。她赶往离家最近的银行,果然发现儿子手持存折,在填一张20万元的转账单。

林老太和儿子吵着出了银行门。“别人家是养儿防老,我们家是养老防儿。”18时许,林老太拽着儿子来到辖区派出所,要求拘留儿子,她不会心软。

刘磊说,29岁的他跟母亲住,处了几个女孩都没谈成,一个原因是他没有自己的房子。

林老太说,关于买房子的事,儿子曾提过,“不是不想买,实在是买不起。”“我想有房,哪怕只付首付。”刘磊坦言,“合肥房价涨这么快,我妈这笔钱也就够付个首付,将来我一定把这笔钱还给她。”刘磊说,他多次解释买房升值的意义,妈妈听不进去,他只能先斩后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民警说,刘磊的行为并不属于盗窃性质和范畴。

警方对刘磊进行了批评教育。“即便你认为投资房产比钱存银行划算得多,你也要搞清楚,你投资的这笔钱到底归谁所有。”民警告诫刘磊,子女不应该当“啃老族”,应靠自己的努力积累财富。

原标题:眼看合肥房价坐火箭 儿子“”妈二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