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业维修金已定 按面积收费

31.08.2017  01:33

据市场星报消息,  今日,《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部分条款(草案)听证会成功举行,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方前进在听证会之后短暂的媒体见面会上首次回应, 此次 听证会,与会听证代表非常赞同部分条款(草案)的修改,认为体现了对业主的公平、公正、合理;合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修改,将依据住建部第165号第7条,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合肥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比例调整。

方前进非常感谢媒体和市民们对于此次听证会的关注。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闭门会议中,与会的听证代表也反馈了不少业主的心声,说出了不少好的想法,下一步,草案将做适当调整和修改,方前进说,至于修改后的管理规定何时出台,按照合肥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还需要向合肥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规章送审稿,经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审议等流程……请大家耐心等待,新的规定一旦通过,将第一时间向媒体和公众发布。

市场星报、掌中安徽记者 任金如

原标题:合肥市物业维修金已定 按面积收费 责任编辑:何迅纪 文章关键词: 合肥市物业维修金 合肥市物业维修金已定 按面积收费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