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明年底八成中小学提供午餐服务 庐阳区将率先“全覆盖”

22.06.2016  02:41

    日前,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了中小学午餐工程方案,明确其运营模式、食品安全、营养均衡、食谱、监督等。按照要求,中小学提供的食谱须每周不重复,并提前1周公示接受家长监督。至2017年底,合肥市努力实现城区中小学午餐服务率达80%以上,农村中小学达60%以上。

 

  [现状] 庐阳区将率先“全覆盖”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的统计数据,截至去年年底,合肥市共有918所中小学,其中提供午餐服务(含食堂、送餐)的有329所。这其中,四个主城区的170所中小学中,仅有55所提供午餐服务,占比32.35%。而在关于午餐的调查中,有超过半数的家长希望孩子能“留校就餐”,家长们关心学校午餐服务的价格,更关心菜品质量。

 

  目前,合肥的多个区县已经加大力度推进午餐工程。其中,庐阳区将从今年9月1日秋季开学起,在所有中小学推广午餐服务工程,实现“100%全覆盖”;蜀山区目前9所中小学有食堂,今秋还有11所学校将启用食堂,2017年力争实现开办食堂或午餐服务90%以上;包河区目前实现午餐配送的学校有6所,正在改建两所学校的食堂,预计今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

 

  [运营] 按规范要求建设食堂

 

  日前,合肥市教育局日前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运营方式上,中小学午餐服务实行社会化运营和自主经营相结合。城区学校食堂原则上实行社会化运营模式;不具备条件开办食堂的学校,由各县(市)区统一采购,从具有集体餐饮配送资质的企业订购午餐。新建中小学均需按规范要求建设食堂。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演练、处置和应对以及报告工作。

 

  [监督] 实时监控食堂内部操作

 

  按照要求,学校的午餐工程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加强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齐设备,改善食堂食品安全条件,推进增设视频监控系统,让社会、家长和学生实时监督食堂内部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要向卫生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

 

  同时,各县(市)区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食谱] 每周不重复提前1周公示

 

  在营养均衡方面,合肥市教育局要求针对学生年龄段制定营养充足、搭配合理、菜品丰富的带量食谱,并提前1周公示接受监督,食谱每周不重复,食谱编制应遵循营养平衡、饭菜适口、食物多样、定量适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在食品安全方面,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得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品以及含铝膨松剂、人工色素以及含有人工色素的调味品,不外购散装馅料、烧卤熟食等。尽量采购新鲜肉制品,少使用冷冻肉制品、油炸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

 

  采购的食品以及待加工的食品应按照食品标签要求进行保存,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及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等过程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按照品种留样不少于100克,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冷藏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来源:中安在线 )

责任编辑: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