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多管齐下防治环境污染

21.11.2016  20:33

压实总量控制。坚持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十二五”时期全市共实施重点减排项目385个,关停马钢(合肥)公司冶炼生产线,中盐红四方、丰乐农化等化工企业实现退城进园。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十一五”分别下降13%、25%、17.6%、26.3%,单位GDP污染物排放强度比“十一五”末分别下降58.3%、64.4%、59.1%、66.4%,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实施排污许可。根据《安徽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分级开展《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换发(核发)工作,已核发626家,按照省环保厅部署,启动15家国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为排污权许可证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完善监测网络。目前城区拥有大气自动监测点10个,酸雨监测点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43个,功能区定点噪声监测点15个,交通噪声监测点78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368个,具备水、声、气、土壤、水生生物、无公害农产品、微量元素、机动车尾气等160多项指标的检测能力。

推进生态补偿。落实《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密切关注水质状况,及时兑现补偿资金,积极探索在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强化信息公开。加大环境质量信息、环保审批信息、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实行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和审批决定全过程信息公开,公布全市281家国控、省控及市控重点污染源单位名单,设立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平台,51家国控重点企业定期公布自行监测数据,行政处罚案件全文公开。

加强应急预警。成立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分区设立5个水污染应急处置物资库,依托社会力量成立环境应急救援协作网,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联合省环保厅举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重污染天气桌面推演和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妥善处置高刘镇危化品翻车等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