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召开公布市级涉企收费清单新闻通气会

04.01.2015  14:35
        2014年12月31日上午,合肥市物价局召开合肥市公布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新闻通气会。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33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从2015年1月1日起,合肥市将正式实行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自今年9月份开展清理以来历时4个月,经过单位自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反馈意见、专家复审、省涉企收费清单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三上三下”逐项审核,逐项清理,形成了《合肥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

        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坚持项目法定,与权力清单对接,权力清单中没有的一律取消。合肥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主要指:市级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和依附于政府审批权力事项的各种前置服务收费。凡不涉企的收费项目不列入清单;直接由国家、省直收的项目不列入清单;权力下放到县(市)的项目不列入清单;属于市场交易行为的保证金不列入清单。

          通过清理,全市涉企收费项目99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34项;政府性基金14项;行政审批服务前置收费44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7项。在省级清单的基础上减少了71项,精简42%。

          通过此次涉企收费全面清理,共取消、缓征各类收费(包括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50项,降标8项,放开15项,免征8项。预计年减轻企业负担2.1亿元左右。2014年1-11月份,我市共为开发园区和乡镇工业聚集区1581家企业工业投资项目办理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1289项次,免收资金1.8亿元。通过清理和免征,预计我市年减轻企业负担4亿元左右。

        今后我市将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

      加强动态管理。对已进入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涉企收费项目和责任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权力调整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加强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对清单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