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区今年普高招生18680人

13.06.2014  18:48

根据《2014年 合肥 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今年中招有不少值得关注的变化:指标到校生比例进一步提高,从去年80%提升到了85%;合肥七中新校区启用,招生规模扩大至1200人,省示范高中招生规模随之扩大。

 招生计划:高中阶段计划招生69960人

根据实施方案,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要达96%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7%以上,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 教育 比例大体相当。

2014年, 安徽 省教育厅下达合肥市的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为6996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37080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为32880人(含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全市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另文下达。

其中,2014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18680人,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7200人。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继续实施联合招生,每校计划1650人(一中不含国际班120人、六中不含国际班60人、八中不含国际班90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份合肥七中新校区启用,招生规模得以扩大,今年计划招收1200人。所以今年市区省示范高中总体招生规模增加到12590人,其中普通班12300人,此外还有部分艺体和外语类特色班学生。

志愿填报: 8个批次要看仔细

今年合肥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并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设平行志愿。共设置8个批次。

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校教职工子女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设1个志愿(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设2个志愿)。

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控制线)。设1个志愿。

第二批次:合肥三中等11所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A、B、C共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共建实验班招生;市示范高中、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安大附中及外语实验班招生;民办高中招生。设A、B、C共3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艺术、体育特色班招生。设A、B、C共3个平行志愿。

第五批次:综合高中招生。设1个志愿。

第六批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

第七批次: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具备多种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1个提前批次志愿(报考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可以填写2个志愿,但不得与其他提前批次志愿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报考第四批次合肥二中、庐阳高中艺术特色班和庐阳高中体育特色班的考生, 中考 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非艺体生)的90%,报考其他学校艺术、体育特色班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报考体育特色班的考生中考体育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90%(申请体育免考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特色班)。报考第五批次安徽合肥服装职业学校、合肥经济管理学校综合高中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下100分。

  招生录取:指标到校生比例提到85%

根据《2014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录取普通高中,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其中录取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对每个考生平行志愿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录取,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变化是,今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提升到了85%,比去年再提升5个百分点。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5%按照初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和规范办学行为等因素,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今后还将逐步提高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

报考指标到校生,考生需初中阶段未在其他学校借读,截至中考时一直在现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2年,并在现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所报考的省示范高中全市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40分,且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指标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计划录取。

  中招政策加分:哪些学生可享受?

根据《2014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合肥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已确定,具体如下(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援疆、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军人子女考生,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本刊综合